close

在家附近的一間咖啡店裡,眼前的餐桌已杯盤狼藉,輕啜一口老闆特製的溫奶茶,一邊享受著飽餐後的滿足,一邊聽媽媽講述醫院裡的醜聞八卦,聽得正盡興時,前方不遠處的掛鐘竟偷偷地將指針擺向了九點二十五分,我一口把半杯奶茶全灌進肚子,直說「走吧走吧」。

 

於是我就直奔回家,快速換完衣服後,偷偷從鞋櫃中拿出了夾腳拖。

 

去北車接了宅男後,就直接殺到士林那家曾經差點被拖吊的麥當勞(那時吳岱穎的車真的被拖走了!)見到了久違的BOOZER,一頭金髮看起來真台!哈!(BOOZER一直強調是綠色褪色才會變金色,但我總覺得綠色會更台……)

 

每個人都可以衝一波,但大學生的衝一波是最最特別的,因為大學生的衝一波可以先集合再討論要去哪;而其中又屬變態的衝一波最特別,因為我們有一隻「獨裁小鱷魚」,每當我們意見分歧時,就會請它出籠替我們開示一下,而被小鱷魚咬中的人就是當天的獨裁者,可以決定當天的行程,權力可說是相當的大阿!每個變態都不得有怨言,必須乖乖聽從獨裁者的指示,可說非常的不民主和不平等阿!也難怪這種制度會漸漸從地球上消失。不過,不可否認的,這種方式決定事情是最快的。

 

於是,獨裁者出現了!BOOZER大喊:「我要衝白沙灣!!」

 

於是,乘著藍天白雲、烈日燻風,六人四台車先衝往第一站:陽明山!

 

跟以往一樣,先在麥當勞前稍作停歇,就直衝擎天崗;最後停在一個「快到」擎天崗的地方,看了看風景、拍了拍照、假裝尿了尿、踩了採大便,就直接殺去白沙灣。一路上都是條條大道,而且沒什麼車,騎起來輕鬆自在,搭配朗朗雲天、蓊鬱美景,更顯怡然自得。

 

一行人終於在靠近海邊的停車場停了下來。

 

賣香腸的阿伯依然在吆喝叫賣,還熱心的指揮陸續到來的車輛停好位置。

 

在眾目睽睽下,換下了黑色的長褲,穿上短褲、夾腳拖,戴上太陽眼鏡後,就衝向大海準備投入它寬大的懷抱!

 

走到一半才想起來,我那雙踩到大便的球鞋竟赤裸裸的擺在停車場……

 

把球鞋放到三小老大車底盤下後,就三步併兩步的回到擠滿遊客的沙灘。經過令人作噁的洗腳池;矮身穿過白布遮掩的帳篷,映入眼簾的是兩種不同的藍,一個是甜的,另一個則是鹹的。

 

棉花糖般的繾綣加上苦瓜鹹蛋似的纏綿,就是暑假最好的伴手禮。

 

宅男、BOOZER、老大都脫掉了上衣奔向海洋,我則懶懶的躺在租來的白色帳篷底下,看著蔚藍的天。睡神也脫掉了上衣,本以為他要衝向大海享受那冰涼的海水,沒想到他只是靜靜的坐在我旁邊,若有心事似的,也不知他有幾個心事(一般人是有兩個啦= =);詠伯好像忘了帶要換的衣服,所以也坐在帳篷底下玩她新買的手機。

 

看到那三位瘋子跳入大海裡玩水嬉鬧,還游向正妹旁邊,我推了推墨鏡,除了想裝作不認識他們外,也是為了遮掩熊熊烈日。晴空萬里無雲,紫外線肆無忌憚的攻擊也沒擊退想抓住青春熱情的年輕少男少女,而我,到底在顧忌什麼呢?不管了,下水吧,儘管全身是沙。

 

在炎熱的天空下,大海依舊保有冰涼的溫度,越往深處越沁涼入脾,像站在未關的冰箱前喝了一口啤酒,直達心肺。詠伯也受不了乾瞪眼的無奈,下水了,穿了老大的衣服。

 

在水裡玩了摸界繩、丟人、騎馬打仗、看妹(?)後,阿超來了,三個小時的獨自衝一波並沒有讓他的熱情銳減,一樣,脫去多餘的上衣後,就蹦蹦跳跳的踩進冰涼的海水,已習慣海水溫度的我們還不斷往他身上潑水,儘管冷的雙手及胸了。

 

於是,又玩了摸界繩、丟人、騎馬打仗、看妹(?);無帶隱形眼鏡還害我小腿抽筋了。

 

太陽越來越低,海水像萬臣退朝般鞠躬倒退,熱情也隨著引力的拉扯而漸減。

 

請一個不太會用詠伯手機的人幫我們拍完合照後,就到連洗腳都要收費排隊的地方消費,洗完腳跟衣服後,就騎車到淡水吃晚餐。

 

醜男岱騎檔車著實嚇了我一大跳!

 

吃完了毫無印象的晚餐,就在淡水老街閒逛、玩遊戲拿狼牙棒、棒球棍,還有醜男岱專屬的「吱吱吱」鐵槌。隨著夜色低垂,大家的眼皮也越來越沉重,於是帶著我們的戰利品,一夥各自返家了。途中我還走錯了路,還好有熱心的檳榔攤大哥指路,我和宅男、睡神才順利地走對了路線。和睡神分開後,我就載著「可攜帶式卡拉ok機」回家。

 

(隔天)

「欸你昨天去哪阿?褲子裡怎麼會有沙子!」媽媽邊洗衣服邊問。

我並沒有回答她的問題,只是抿嘴微笑,但心裡真想大聲的告訴她。

昨天,我們又上山下海了!

 

    下次會衝哪呢?

 

    -完-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雷克斯 的頭像
    雷克斯

    雷克斯の生活日誌

    雷克斯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